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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标注册如何取名呢?

作者: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7 08:44:29

每个郑州商标注册的时候都会取个合适的名字,一个好的名字对商标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取才能体现商标的重要性呢?商标名称要避免商标名称的一些问题,如果取一个不一样的名字,在先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名称,相信每个人都能马上推出一个大推。但品牌名称除了不重复近似,让品牌突出突出是我们称之为重要目标。

商标的命名通常与行业有关。每个行业都有一些与行业密切相关的词,用词比较简单,名字容易记住,名字是正确的,但绝不能选择他与行业紧密联系,使用高频词。虽然这个词可以表达产品的功能和特点,但很好,但是使用这个词的人越多,就很容易与别人发生碰撞。品牌名称太长。越短越容易记住,品牌名长的人有时甚至懒得把它们都记住。选择实现一个随机词,但短并不意味着作为商标名称。没有什么重大的,因为一个字标在注册时难以取得成功,也难以让消费者记住。

申请专利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交文件?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种途径中选择:   

一是面交,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受理大厅面交或者当面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  

二种是邮寄,可以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者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三种是电子申请,即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为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开通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商标注册秩序……近日,一系列政策举措通过实施,管服并举,为抗击疫情提供有力支撑。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服务疫情防治工作,倡导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文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开通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支持复工复产;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正式发布,明确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为支持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立即研究制定《疫情防控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工作方案》,2月18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有6家市场主体通过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提出快速审查请求,共计19件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核,均符合快速审查要求,已启动快速审查程序。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商标局加大对与疫情有关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管控力度。

2月7日,审查部门下发了《疫情防控相关商标审查指导意见》,明确与疫情相关人员姓名,含疫情病毒名、疾病名的相关标志,疫情相关药品标志,防护产品相关标志,其他疫情相关标志等的审查指导意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6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下一步,商标局将继续管服并举,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有力规范商标注册秩序,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商标驳回复审又被称为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的书件:①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②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③《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④商标图样;⑤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⑥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⑦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⑧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4、评审规费:申请复审的应缴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规费。

5、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6、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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