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标注册公司_郑州商标注册代理

17732605906(同微信)

商标驳回的理由有哪些?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驳回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驳回的理由有哪些?

作者: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5 08:21:38

文章开头我们先科普一个小知识,什么是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地域性,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相信大家对我们来了这一综艺节目很熟悉,已经播出了三季,听说第四季在准备当中,之前的名字本来是偶像来了,只晚了5天就被迫改名为我们来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湖南台是在2014年12月3日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但是杭州青联公司早在2014年11月28日的时候就提交了申请。

根据我国规定,商标遵循申请在线原则。慢人一步,商标注定会被驳回!若同一天提交申请,则权利属于使用商标早的一方;若都没有使用,则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这就是我们来了的改名原由了。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河南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若均无使用证据或证据无效的,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谁的申请有效。商标是识别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吸引消费者,为企业与客户建立联系、占据市场、带来利润。而现今我国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逾千万件。在如此庞大的基数下组合好、寓意好、易记的商标资源越来越少。

我国又施行申请在先原则,如不把握时机趁早注册,很可能被驳回申请。商标注册是有时效的,你不注册,并不代表其他人不会去注册,慢一步心仪的商标就可能落入他人之手。中小企业千万不要认为,公司才刚起步没必要那么早注册商标。要知道市场未动,商标先行。把商标注册保护起来可以避免自己成为侵权方,也为企业后期发展提供了保障。

注册商标可以保护企业品牌,积累声誉为发展打下基础。如在商标申请上过于犹豫或者拖延,致使心仪商标落入他们之手,企业会遭受巨大的损失。要知道现在就连淘宝都开始清退未成功注册商标的产品了,你还在犹豫是否要趁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审核流程顺利也要一年多的时间,你确定到你用时来的及。趁早注册,早布局,早拿证避免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发生!因商标吃亏的案例数不胜数,但总有企业重蹈覆辙不着急,不重视。遭人抢注,侵犯他人权利造成经济损失了,才追悔莫及。还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赶紧行动吧!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河南商标注册三年内无正当的使用理由的,可以被申请撤销。商标权人可以提供的证据,进行商标撤三答辩,主要是使用有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等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优先权是指在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以下简称“巴黎条约”)成员国中,某一请求人向两个国家别离提出过同一河南商标注册请求,该请求相隔时间若不超越六个月,可用首次的请求日期作为第2次的请求日期,以获得优先请求的权力。“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均为“巴黎条约”成员国,因而适用优先权。

如我国某一请求人于1993年10月10日向我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请求,继而又于1994年3月7日向德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世界注册请求,那么该请求人便可需求优先权,以首次1993年10月10日的日期作为第2次的请求日期。


 

上一篇:商标不注册有哪些危害?

下一篇:该从哪些方面来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呢?

版权所有: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