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标注册公司_郑州商标注册代理

17732605906(同微信)

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作者: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2 08:48:23

一件申请有下列不符合单一性情况的,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包括分案处理),使其符合单一性要求。

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

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将该权利要求书限制至其中一项发明(一般情况是权利要求1所对应的发明)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对于其余的发明,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

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增加到原权利要求书中,或者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修改权利要求,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替换原独立权利要求,而该发明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缺乏单一性。在此情况下,审查员一般应当要求申请人将后增加或替换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

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

某一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甚至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失去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即缺乏单一性,因此需要修改,对于因修改而删除的主题,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例如,一件包括产品、制造方法及用途的申请,经检索和审查发现,产品是已知的,其余的该产品制造方法独立权利要求与该产品用途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显然不可能有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们需要修改。

上述情况的分案,可以是申请人主动要求分案,也可以是申请人按照审查员要求而分案。应当指出,由于提出分案申请是申请人自愿的行为,所以审查员只需要求申请人将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两项以上发明改为一项发明,或者改为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至于修改后对其余的发明是否提出分案申请,完全由申请人自己决定。

另外,针对一件申请,可以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针对一件分案申请还可以以原申请为依据再提出一件或者一件以上的分案申请。针对一件分案申请再提出分案申请的,若其递交日不符合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3)的规定,则不能被允许,除非审查员指出了单一性的缺陷。

分案申请应当满足的要求

1、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应当在其说明书的起始部分,即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之前,说明本申请是哪一件申请的分案申请,并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

在提交分案申请时,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的副本;要求优先权的,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2、分案申请的内容

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应当以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或者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3、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分案以后的原申请与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应当分别要求保护不同的发明;而它们的说明书可以允许有不同的情况。例如,分案前原申请有A、B两项发明;分案之后,原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A,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保留A;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若要求保护B,其说明书可以仍然是A和B,也可以只是B。

有关分案申请的申请人、递交时间和分案申请的类别的要求,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5.1.1节的规定。

分案的审查

在一件申请需要分案的情况下,对分案的审查包括对分案申请的审查以及对分案以后的原申请的审查,应当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进行。

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否则,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人不修改或者进一步修改的内容超出原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则审查员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分案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或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为理由驳回该分案申请。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一件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也就是说,在该期限内将原申请改为一项发明或者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几项发明。同时应当提醒申请人注意: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无充分理由不将原申请改为具有单一性的申请的,审查员可以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理由驳回该申请。同样,对于原申请的分案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也应当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3、除了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进行审查之外,其他的审查与对一般申请的审查相同。

公司注册在园区开发区有什么好处呢?注册公司选择园区相比较自行到工商部门注册有更多的优惠政策。首先我们要知道注册公司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自行到工商部门注册:这类注册方法什么事都要自己做,人力成本物质成本都相对高,表面上注册费用比较低,但实际为达成这些注册要求所花的成本是很高的。第二种是选择到经济园区注册:这类注册方法表面上注册费用要比自己注册价格高,但综合下来节省人力物力,还不占用时间。

下面我们简单来说园区公司注册,对公司而言的优势有哪些?园区注册公司的优势概况起来有下面三大方面:一是手续简便;二是成本减轻;三是服务保障。

一、手续简便在哪些方面?1.各园区全程提供注册流程支持,为客户明确了注册方向;2.各园区全程提供注册所需材料,为客户省去了繁琐事宜;3.各园区全程跟踪督办注册进展,为客户减少了注册时间;4.各园区全程及时通知注册进程,使客户能随时掌握动态;5.各园区全程代理代办注册程序,使客户方便的完成注册;

二、成本减轻在哪些方面?1.各园区免费提供公司注册地址,客户不用为注册地址去租价格昂贵的商用地址了;2.公司经营地址不设地域限制,则客户可以减少在这个项目上的大量资金投入了;3.各园区代理接触注册相关部门,这样客户就免去在这个项目上的一些软性成本了;4.各园区提供多种公司注册模式,使客户可以选择各类相关的模式来节省相关成本。

三、服务保障在哪些方面?1.在注册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确保客户顺利合法便利的完成公司注册工作;2.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到正式运营开始前,提供服务咨询或代理业务确保公司正式经营;3.在公司营业期间内提供工商税务等服务咨询并为客户代理年检变更审计等业务办理。4.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保障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协助客户合法便利处理公司各类相关业务。

专利申请浅析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效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在2018年的最后一个月,我国党的领导人针对专利法的保护又重新拟定了一个修改草案,修正方面在于优化专利申请的服务、申请范围、发明人、发明人权益,同时,鼓励企业进行专利产权制度,任何参与发明的人都可以享有创新收益,这一样以来,就达到了个人与企业的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目的。虽然专利申请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很多人忧虑这申请费和年费就一直在观望是否申请专利,其实呀,国家专利申请是有减免的,那么专利申请费用的减免情况是如何的?

一、专利申请的减免费用范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

二、国家专利费用减免条件: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国家专利减缴比例: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一般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一般收费的70%。

四、办理方式:

1、专利申请人提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登记,经国家专利局审查人员审批合格的,接下来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即可享受减免费用待遇,一步到位,不需要额外提交证明材料。

2、费用减免的更正、撤销和惩戒专利费用的减免涉及国家财政支出,不管是国家专利局的疏忽还是申请人恶意作假,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减免决定存在错误之后,都会及时更正和处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

以上就是专利申请的减免情况,简单来说,国家激励专利创新,以减免费用优惠政策鼓励发明人申请专利,但是对于发明人的虚假谎报申请情况也是严厉打击,重惩警戒。小编建议发明人在国家面前,该申请的该拿的还是得要,但是也要遵纪守法,别抱着侥幸心理,否则就是会得不尝失,减免费优惠得不到,还招来几年黑名单。


 

上一篇:商标续展需要用到哪些材料?

下一篇:国内注册商标需要多少成本?

版权所有:河南福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